那大概是三十年前的事了。

我第一次站在那辆老哈雷面前,满身油污,像是从破铜烂铁堆里捡回来的残骸,车子的漆皮剥落得像癞皮狗,前叉歪斜,链条松弛,油箱上锈迹斑斑,可它的骨架子还在——V型双缸,铁马鬃般的辐条轮,还有那副宽得像牛角的车把,我蹲下来,学着父亲的样子,拿扳手敲了敲那锈蚀的排气管,听见一声闷响,那声响,像野兽在喘息。
我知道我逃不掉了。
这世上大概有两种人:一种人,家对他而言是墙壁和屋顶;另一种人,家是一条路,是地平线,是前方三百公里处那个从未到过的加油站,我注定是后一种,而一辆摩托车,就是这种人的独木舟——不是用来载货的,是用来把人渡到彼岸去的。
西部的戈壁滩上,有一种说不上名字的矮草,贴着地面生长,风来的时候,它们会伏下去,等风停了,再慢慢立起来,那些草活着,活在大地的尽头,活在没有树荫、没有水源的地方,我觉得自己就是那种草,只是,风来的时候,我不伏下去,我要逆着它骑出去,把这阵风撕开一道口子。
这大概是所有“荒野大飚客”的通病——我们只会在奔跑中确认自己的存在。
记得有一次,我一个人骑进了内华达的黑石沙漠,六月的沙漠,白天地面烫得能煎鸡蛋,车轮碾过碎石,身后扬起一道狼烟似的尘土,那种热不是热,是滚——空气滚烫,像有什么东西在虚空中把一切都煮沸了,我骑得快了一些,快到了风都追不上我的速度,当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,又似乎想了很多,那种感觉很奇怪,像在遗忘中忽然醒来,又像在清醒中忽然忘记。
那时候我突然明白,摩托车这个东西,骑的不是速度,是自由,而自由这东西,说穿了,是孤独的。
后来我走了很多路,沿着一号公路,顺着太平洋的海岸线一路向南,看那些浪花一下一下地撞在礁石上,碎了,又来了,往复不休;又穿过黄石的密林,在那些高耸得遮天蔽日的红杉下面穿行,雨来了,浑身湿透;太阳出来了,满身是汗,车坏了,就坐在路边修,把零件摊在地上,像医院的医生给病人做手术。
最远的一次,我骑到了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,在那里的荒野中,我见到过极光,那种绿,不是人间有的颜色,它在天幕上缓缓流动,像一条倒悬的河,我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,摘下头盔,就那么仰头看了很久,天地那么静,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那一刻,车轮停下的地方,就是我的家。
可路上的人都说,跑长途的骑士分为两种:跑得出去的,和回得来的,我跑得太远,终于在某个岔路口,把自己跑丢了。
那天是在犹他州的纪念碑谷,夕阳把那些红色的孤峰烧得通红,空气里都是沙土的气味,我停下车,忽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,地图在口袋里,油也足够,可我就是动不了,那种感觉,就像一根绷得太久的弦,忽然松了——不是松了,是断了。
我忽然想,那些年我在找的,到底是自由,还是一个可以跑出去的理由?
一个人,一辆车,一条看不见尽头的路——这大概就是“荒野大飚客”最迷人的地方,也是最绝望的地方,它会用一种最浪漫的方式告诉你,你是孤身一人的。
可这世上,最浪漫的事,从来都是最孤独的,那些荒野上的骑手们都知道,他们都清楚——引擎轰鸣的时候,是一种快乐;引擎熄火之后,是另一种。
那之后,我还在骑,只是不再那么急了,慢下来的时候,才发现这条路上,除了风、尘土和地平线,还有别的,比如路边加油站里递给我一杯热咖啡的老人,他的手指粗糙,笑起来满脸都是褶子;比如那个在落基山脚下开着一家破旧小旅馆的女主人,她的房子里种满了金盏花,收留每一个疲倦的过路人,比如那些和我一样的骑士,在某个无名路口相遇,彼此点头,不必交谈,然后各自继续各自的旅程。
我曾经以为,跑得越远就越自由,现在才发现,真正的自由,不是跑得远,而是无论跑到多远,都有理由停下来。
只是我依然没有停下,在每一个微风拂面的黄昏,还是会拧动手腕,让引擎咆哮,向地平线冲去。
那些路还在,我一直骑,骑到车的轮子磨平,骑到身子骨散了架,骑到这条路把我吞进它的尽头。
只要还能跑,我就不算输。
后来有年轻人问我,跑那么远,值得吗?我笑了笑,没回答,这些事没法用值不值得来衡量,就像你问一朵沙漠里的矮草,长在那种地方,值不值得?草不会回答你,它只是活着。
对我而言,这辆摩托车,这些路,这些风沙和烈日,这些孤独和自由——它们就是全部。
我想,那些在荒野上燃烧过的人,大概都会明白的。
Patti Smith在《Just Kids》里写过一个句子,我一直记着:“在这辆车上穿,像风一样自由。”那是她写一辆摩托车的,可我觉得,她写的不是摩托车,是那种人——那种生来就不该被拴在某处的人,那种宁可死在路上,也不愿死在床上的人。
所以我说,这世上最美的风景,不是用眼睛看的,是用车轮碾过的。
每个骑手心里都有一片荒野,我们不是去征服它的,我们是去成为它的一部分。
荒野大飚客,永远在路上,直到汽油燃尽的那一天,直到引擎熄火的那一刻。
而在那之前——
油门,拧到底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