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小时候,肉是稀罕物,那时住在外婆家,每逢村里有人杀猪,外婆总要去割一吊最肥的五花,挂在灶梁上,热气腾腾的肉香从锅盖缝隙里钻出来,像一只看不见的手,把满院子的孩子都拢到灶台边,外婆不让我们进厨房,只透过灶膛的火光,看她佝偻的剪影在蒸汽里晃动,等到端上桌,那碗红烧肉油亮亮的,肥瘦相间,颤颤巍巍地躺在青花瓷碗里,我最爱用筷子夹起一块,先在豆浆碗里蘸一蘸,再送进嘴里——皮的糯,脂的滑,瘦肉的纹理在齿间化开,舌头还来不及分辨,整块肉就滑过喉咙,只余满口油香,外婆总要骂:“小囡吃相太急,肉要慢慢嚼,嚼出甜头。”可那时候,谁舍得慢?肉是稀少的,是珍贵的,是只有日子过得如意时才能尝到的滋味,所以每一次入口都带着仪式感,像在举行一场小小的、关于富足的庆典。 后来长大了,日子好了,吃肉变得稀松平常,超市里整架整架的冷鲜肉,火锅店里一盘盘摆成花朵的肥牛,外卖软件里滑两下就能叫来的一份回锅肉,肉不再稀缺,反倒是“减脂”“轻食”成了新话题,我时常在某个加班后的深夜,点一份烤肉串,咬下去,外焦里嫩,孜然裹着辣椒粉在舌尖炸开,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,说不上来,是那种“好不容易才吃得上的”郑重,还是“这次吃完不知下次何时”的珍惜,肉还是那块肉,但舌头已经麻木了,像被信息的洪流冲刷过的河床,再大的快乐也留不下坑洼。 直到父亲病了一次,医生叮嘱少吃红肉,餐桌上的肉骤然少了,取而代之的是蒸鱼、白灼虾,还有被切得细碎的蔬菜沙拉,有一天我忽然想极红烧肉,那种焦糖色、油汪汪、入口即化的红烧肉,我在家做了整整一锅,盛到碗里,第一次学着外婆的样子,夹起一块,放在嘴边吹了吹,然后慢慢地咬下去,皮还是糯的,脂还是滑的,瘦肉还是不柴,可咽下去的时候,眼睛竟有些发酸,我想起外婆坐在门槛上吃肉的景象:她总是把瘦肉撕下来给我,自己只嚼那块肥肉,边嚼边说:“肥肉香,油水足。”那时我信了,现在才懂,那不过是大人的谎言——把好的留给孩子,是天下老人最拿手的本事。 今天我又买了肉,是那种上好的黑猪肉,让摊主切成斜方块,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急切,也不再像年轻时候那样漫不经心,我把它焯水、炒糖色、加黄酒和姜片,用小火慢慢地炖,等到满屋飘香,我盛了一碗,摆上筷子,一个人坐在餐桌前,窗帘外是初秋的黄昏,风把树叶吹得沙沙响,我夹起一块肉,放在舌尖上,闭上眼,慢慢地嚼,嚼出每一层纹理里的甜头和时光。 原来吃肉这件事,终究不是填饱肚子,也不是解馋,它是一场与故人重逢,与往日相拥,也告诉自己:日子再好,也要记得那口肉熨帖过心肠的温度;日子再难,也值得好好炖一锅肉,等香气漫起来,生活就有了盼头,我咬下第二口的时候,眼眶湿了,但心里,却满满的都是暖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