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的冬天,寒风像一把钝刀,慢悠悠地割着裸露的皮肤,冻疮这东西,说来有趣,它不像刀伤那样干脆利落,倒像一位不请自来的远房亲戚,在你最不设防的时候,悄悄住下了。

起初,红肿处只有隐隐的痒,像蚂蚁在皮肤下散步,你伸手去挠,那痒便更活跃了,从一处蔓延到另一处,这时看那冻疮,不过是一块淡紫色的斑,边缘模糊,仿佛用劣质的水彩在皮肤上晕开,若是在手上,十个手指头便肿得圆滚滚的,像刚从蒸笼里拿出的萝卜——只是颜色是青的,紫的,或是紫黑的。
再过些日子,那痒就变了味,晚间钻进被窝,暖气一烘,冻疮便活了过来,先是痒,痒得钻心,痒得你恨不得把皮肉都抓下来,继而转为痛,是那种肿胀的、钝钝的痛,像有无数根针在皮肤下面慢慢搅动,最妙的是冷热交加的感觉——手指明明是冰凉的,却觉得里面有一团火在烧,这种矛盾感,大约只有得过冻疮的人才懂。
冻疮的颜色也在变,初起时是淡紫,渐渐变成深紫,最后成了乌黑,皮肤绷得发亮,像是吹胀的气球,你若仔细看,那紫色里还透着些青,青里又泛着些黄,活脱脱一块调色板,有时候会起水泡,亮晶晶的,破了就流黄水,结痂,痂掉了又是一层新肉,这过程,竟比花开还慢。
最惨的是脚上的冻疮,鞋子一脱,十个脚趾头肿得挤在一起,像一串紫皮葡萄,走路的时候,每一步都踩在针尖上;到了夜里,被子一压,便疼得睡不着觉,有的人脚后跟也长冻疮,那地方皮厚,冻疮长在里面,外面看着没什么,一走路就疼——是那种磕到了骨头的疼。
说来也怪,冻疮这东西,越是怕它,它越是来,南方人到了北方,头一年准得冻疮;北方人到了更北的地方,也得重新适应,老人们说,冻疮是“寒包火”——外面冷得结冰,里面热得发火,这话不假,你看那冻疮,外面是冷的,里面却是热的,像一颗包着冰的炭。
待到春暖花开,冻疮便悄悄地走了,先是痒得厉害,像千万只蚂蚁在骨缝里爬;然后肿慢慢消了,紫渐渐退了,只是留下一层新皮,薄薄的,嫩嫩的,像是婴儿的皮肤,这时候你才知道,原来冬天的伤痕,也要等到春天才能愈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