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类大概是这个星球上最喜欢与自身毛发较劲的动物,狮子从不拔鬃毛,绵羊也不剃腋毛,唯有我们,对着镜子,手持镊子、剃刀、蜡纸、激光仪,像园丁修剪一片永远不肯安分的草坪,去毛,看似是除去那几缕细丝,实则是在剔除一种原始的、野蛮的、不受控的“野生感”。

第一次认真去毛,是在青春期某个燥热的傍晚,我瞥见自己唇上浮起一层淡青色的绒毛,像晨雾里的麦田,忽然惶恐起来——这不该出现在一个少女脸上,我躲进浴室,用母亲的眉钳一根一根地拔,疼得龇牙咧嘴,却隐约感到一种快意:每拔下一根,就离那个“好看的自己”近了一点,镜中人红着鼻尖,鼻翼两侧却光洁如削了皮的梨,那是我与身体和解的第一次背叛。
后来去毛成了一门日常功课,夏天之前处理小腿,约会前处理腋下,面试前处理那颗“孤臣孽子”般不肯归顺的唇边痣毛,剃刀滑过,泡沫裹挟着细毛纷纷倒下,露出下面青白色的皮肤,像雪后初晴的原野,可三天后它们又倔强地钻出来,带着更粗更硬的尊严,于是再剃、再长、再拔,循环往复,仿佛一场永不停歇的战争。
直到某次去美容院做激光脱毛,医生举着仪器问我:“你为什么想永久去毛?”我想了很久,竟答不上来,是为了凉快?为了美观?还是因为所有广告都在说“无毛才是精致”?那台机器“啪”地闪一下,毛囊根部传来轻微的灼痛,像被夏天的蚊子叮了一口,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兔子,夏天被我爸剃光了毛,它缩在角落,皮肤粉嫩透亮,却整夜发抖——它失去了自己的“衣服”,也失去了安全感。
原来去毛,是在剥离一层保护,毛发虽无用,却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触角,在亿万年里帮我们感知风、温度和危险,我们为了“干净”“顺滑”“体面”把它们根除,像铲平一座长满苔藓的老墙,换上一面光滑的瓷砖,光鲜亮丽,却再也摸不到岁月的纹路。
我不是劝大家停止去毛,毛是自由的,你不喜欢,除去便是;你若懒得管,任它疯长,也不失为一种坦荡,真正要紧的是,别让那几根毛定义了你的美丑,别让“去毛”变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,今天刮腿毛,明天抬眉毛,后天连睫毛都要烫卷——我们在一遍遍“去除”中,是否也在慢慢去除掉自己原本的模样?
如今我依旧去毛,但不再执着于“绝毛”,我保留那些不太影响观感的浅色细毛,像保留生活里一点无伤大雅的瑕疵,偶尔低头看见小腿上稀疏的绒毛在阳光下泛着金光,竟觉得它们也像草叶上的露珠,自有其闪烁的可爱。
去毛,去的是一时的慌张,留下的应该是面对本真的从容,若有一天,我们能在除尽周身之毛后,依然认得出镜中那个干净的灵魂,那才算真正完成了这场修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