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上最好听的声音,不是情话,而是烤肉在炭火上“滋滋”作响的那一声。

小时候家里穷,吃肉是件有仪式感的事,母亲把一块五花肉切成薄片,在铁锅里煸出油来,那香味能穿透整条巷子,我们几个孩子围在灶台边,眼巴巴地看着肉片从粉白变成焦黄,边缘卷起,像一朵朵小花,母亲总会先夹一片最肥的,吹凉了塞进我嘴里——那一口,油香四溢,烫得直吸气,却舍不得吐出来,多年后我明白,那不是肉的味道,是匮乏岁月里最慷慨的馈赠。
长大后走南闯北,吃过广东的叉烧、四川的回锅肉、内蒙的手把肉、新疆的烤羊肉串,每一处都有每一处的热闹,但最让我惦记的,还是深夜街头那家不起眼的烤肉摊,老板是个沉默的汉子,只会在炭火最旺时撒一把辣椒面,肉串翻个身,油脂滴落,火苗蹿起半尺高,他从不招揽顾客,可香气就是招牌,晚归的人坐在矮凳上,咬一口外焦里嫩的羊肉,一天的疲惫便顺着嘴角的油星子滑落了。
有人说,吃肉是野蛮的,我不反驳,但我更愿意相信,吃肉是坦诚的,它不需要精致的摆盘,不需要絮絮叨叨的佐料,一块肉,一把盐,火候到了,就是人间至味,你看那红烧肉,浓油赤酱,方方正正,像极了东北人的性格;你看那白切鸡,皮黄肉白,清清淡淡,又像江南人的含蓄,肉里有地域的脾性,有生活的底色,有一千个人为了一顿饭而奔忙的全部理由。
最难忘的一次吃肉,是在高原上的牧民帐篷里,主人端出一大盆炖羊肉,只放了盐和几片姜,我起初觉得寡淡,咬下去才发现,那肉竟带着一种天然的甜——是羊吃了高原上的青草和野花,酝酿出的滋味,主人说,这羊一年四季都在山上跑,肉紧实,不需要多余的调料,那一刻我忽然懂了:最好的厨师,其实是风和阳光。
后来我学会了做饭,逢年过节,我也学母亲那样,切一盘五花肉,慢慢地煸,厨房里油烟升腾,窗外霓虹闪烁,孩子跑来问:“什么时候能吃?”我笑着夹起一片,吹凉了递过去,他咬一口,眼睛亮起来,含糊地说:“真香。”
我就知道,有些味道是刻在骨子里的,吃肉,吃的从来不只是肉,是饥肠辘辘时的满足,是寒冷冬夜里的热量,是异乡街头的一丝慰藉,是家里人围坐一桌时的烟火气,它让所有宏大的词都变得具体,让所有遥远的幸福都落到了舌尖上。
别管那些所谓的养生戒律,该吃肉时就吃肉,大快朵颐,酣畅淋漓,人生苦短,快乐的事不多,如果一块肉能让你暂时忘记烦恼,那就多吃几块。
毕竟,这世间的道理,都藏在肉里,不信你咬一口红烧肉,那软糯的皮,那化开的脂,那浸透酱汁的瘦肉——有没有尝到一点生活的滋味?
咸的,甜的,肥而不腻。

